近日,余杭工商分局党委与余杭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余杭区商品交易市场党建规范化工作标准〉的通知》,从动态覆盖、组织建设、教育管理、作用发挥、党建保障、制度建设、典型示范等7个方面进行细化,用文件形式规范全区的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运行,力促非公党建工作更趋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力求从量向质转变。商品交易市场是非公有制经济的集聚区,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存在行业跨度广、党员流动大、隶属关系多等诸多难题。去年以来,余杭区在完成商品交易市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同时,积极探索从“提高组建率”向“运行规范化”转变。通过规范化工作标准的制定,使全区乃至全省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从此有规可循,有镜可鉴。通过规范化工作标准的执行,督促基层组织不断改进和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运行,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从而成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建工作的有效推动力。
二是力求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商品交易市场中流动党员管理问题,“工作标准”按照“一方隶属,多方管理”的模式。推行党员报到制度,要求“市场举办者要告知进场经营户党员到经营所在地市场党组织主动报到”;针对如何确保商品交易市场党员质量的问题,“工作标准”中规定了“群团组织推优制”“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党员作用发挥方面,“工作标准”推出了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户党员“亮身份制度”、“公开承诺制度”以及构通市场举办者党员和进场经营户党员之间的“民主议事会议制度”,促进每一个商品交易市场党员都来为市场发展建言献策;在对商品交易市场党员的评价上,“工作标准”推行“双重评议制度,对商品交易市场党员采取经营地和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双重评议。”
三是力求以点带面见实效。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政府的市场监管部门,是商品交易市场中开展党建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此次出台的《余杭区商品交易市场党建规范化工作标准》是以地处杭州农副产品物流园区的余杭工商个民协会直属市场支部为试点,在专业市场群中摸索出来的各种市场主体、各种党组织关系下的党建新模式,在前期形成的适合市场特点的“八项制度”基础上制定的规范化工作标准。并以点带面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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