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前媒体报道的食品包装充氮事件,余杭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辖区乳粉大检查,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自制氮气充氮包装行为进行督导规范。
一是会同生产企业与省、市食药监部门积极沟通,从政策和制度层面规范生产企业自制氮气用于产品包装的行为。二是通过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规范氮气使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氮气做为加工助剂广泛使用于食品行业,是一种特殊的食品添加剂,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氮气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许可,企业使用制氮机自制氮气的也应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许可证后方能生产和使用。生产企业按照许可流程进行了申报,并通过生产许可核查。三是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查,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氮气质量,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确保乳粉产品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