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食品生产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随机抽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浙食药监规[2015]25号)要求,富阳局以日常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抽查为监督手段,“随机抽取核查对象,随机选派核查人员”的双随机主责核查模式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201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抽查时间和抽查频率,即每月组织一次随机抽查,并于每月28日前完成。明确抽查范围为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具体检查企业名单统一由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随机抽取,每次抽查企业家数不少于全区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3%。二是明确抽查重点。即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环境、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处置、已被查处问题的处置及整改情况等。在客观上解决辖区监管单位监管思维惯性和“视觉盲区”的问题,有利于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也助于食品监督管理人员互相交流经验。 三是统筹开展工作。在基层监管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统筹日常检查、监督抽检与双随机抽查工作。由业务科室根据工作布置每月抽查任务,以业务科室和基层站所组成检查组,交叉检查,每次检查企业3-5家,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同时,在生产企业的随机抽取上,以地方特色食品、规上企业和高风险行业为重点对象,加大对糕点、豆制品、笋制品罐头等食品类别企业的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已开展双随机抽查15家企业,发现问题45条。对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下一步,该局将争取多邀请技术专家、检测机构人员参加抽查,加大对企业原料验收、出厂检验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同时,保质保量完成每月3%的抽查任务,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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