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工商总局关于授予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通知》,这标志高新(滨江)区正式成为杭州市第一个具有独立外资登记权的主城区。
自2015年12月31日《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杭州市局再次以高新(滨江)区为试点,与该区政府联合制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促进跨境电商发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在指导高新(滨江)区局按照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备妥有关文件的同时,积极与省局、总局主动对接,得到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在4月5日收到省工商局转报的高新(滨江)区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全套文件后,总局压缩流程、特事特办,在10个工作日内即审查完毕并下发正式授权通知。取得外资授权后,该区可在授权范围内统一行使外资企业的登记管理权,这将极大减少登记成本和审批时限,同时为杭州市其他区、县(市)整体打包、统一申请外资授权提供了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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