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山区消保委湘湖分会工作人员接到一起富阳钱女士的投诉,称其在义桥镇购买的电动助力车存在设计缺陷,导致爬坡动力不足,无法满足其日常生活用车需要,要求退车,可经销商一直拖延未予以解决。该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考虑到钱女士年纪大,路途遥远不便,决定当即与钱女士一同前往被投诉人处了解情况并开展现场调解,免除钱女士二次维权的舟车劳顿。
经调查,钱女士于2014年1月在义桥某电动车商行购买了这辆电动助力车,她表示,当时经销商口头承诺日常的爬坡均没有问题,且保证其一次充电能行驶120公里以上。但提车后发现,实际并不具备稍陡坡的爬升能力,且充满电后只能行驶50多公里路,和当初经销商承诺的性能相差甚远。然而在调解现场,经销商并不承认其下过这些承诺,因双方并无实际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后调解人员重点做起了经销商的思想工作,要求其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并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努力劝说厂家同意退车,从根本上解决经销商的后顾之忧。经过一上午的电话沟通和现场调解,厂家终于同意为消费者全额退车,由经销商先行垫付车款17500元,在今后的货款中予以扣除,经销商也表示同意,调解顺利完成。
拿到当初的购车全款17500元后,钱女士表示十分满意,并对该分会工作人员郁建农同志和宋常青同志积极妥善的调解工作,给予由衷地赞扬,特地送来了绣有“急人所急、办事公正”字样的锦旗以表谢意。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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