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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养老金又要涨了 缴费年限不同上涨幅度也不同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宁波从2014年1月1日起,普遍提高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统计,宁波现有企业退休人员57万人,养老金调整后,全市一年将增发基本养老金约16.6亿元。企业退休人员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将争取在3月底发放到位。

  今年4月30日前

  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养老金增加

  宁波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2014年4月30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

  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按每人每月123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增加。

  第二部分,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这样,退休人员养老金总共提高:123元+5元×缴费年限;退职人员养老金总共提高:100元+5元×缴费年限。

  两类人员的养老金

  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

  在上述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额度,其中: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截至2014年4月30日,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按本人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所确定的缴费系数,乘以调整额(含适当增发部分),确定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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