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底拱墅区政府召开了“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预备会议,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后,近日又正式发文出台《拱墅区“个转企”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部门的拱墅工商分局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制定了该实施意见,明确要围绕“建设现代产业强区”的目标,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主体自愿、分步推进”的原则和“无成本变更、无负担过渡”的要求,健全完善政策扶持体系,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引导和服务,2013年实现“个转企”500户的工作目标。该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通过简化办理程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减免证照工本费,以及在不少于三年的过渡期内给予税收地方留存部分返还,社会保险费新增部分补助等多项扶持措施。明确各成员单位要出台不低于省、市政策支持力度的配套政策实施细则。该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区财政在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鼓励“个转企”工作开展,具体操作办法将由领导小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