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最突出、最有特色的产业是第三产业,第三产业主体容量份额最大、最有潜力的是个体工商户。据该县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县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总量为15245户,其中11414户为个体工商户,且90.8%的个体工商户从事三产行业。为给淳安第三产业发展挖掘更多潜力、增添更强动力、开拓更大空间,2011年,该县从个体工商户这一微型经济主体入手,启动了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工作,并于今年10月份进一步明确以服务业作为重点行业,全面启动服务业“个转企”工作。受税收政策及行业性质影响,服务业在“个转企”上,面临着比其他产业转企更大的障碍。对此,该县重点做好“推”、“培”、“扶”三字文章,通过疏堵结合、推拉并举,切实推进服务业个体户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已成功引导22户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
一、强化力量凝聚,备好转型“助推剂”
(一)“组织”推动,联动聚力齐推进。成立县“个转企”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税务、统计、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等20家单位为成员。各主要成员单位确立一名中层以上干部担任“个转企”联络员,具体负责协调联络、上传下达、督办指导等工作。建立联络员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会议,及时解决“个转企”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
(二)“政策”推扶,强化支撑促转型。今年10月份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县服务业“个转企”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以“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主体自愿、分步推进”的总原则,推进以服务业为重点行业的“个转企”工作,提出到2015年转型升级为企业确保完成100户,力争达到150户总目标。同时,出台了《关于推进我县服务业“个转企”工作的实施细则》、《淳安县“个转企”简化行政审批操作细则》、《2012-2013年度“个转企”培育任务分解》三个配套政策,对“个转企”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操作细则进行细化说明。
(三)“考核”推进,任务分解强落实。将“个转企”发展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相关乡镇、部门,并列入县综合考评。对完成任务的乡镇、部门给予经费补助,对个体工商户转为公司制企业的乡镇、部门,按每家2000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非公司制企业减半)。同时,每年从服务业发展经费中安排10万元专项经费给“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于组织培训、协调工作,并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出“个转企”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二、强化分类指导,绘好转型“步骤图”
(一)“重点”培育,确定转型重点户。根据个体户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以基层工商所日常巡查职能为依托,对存量个体户按照标准进行筛选,重点了解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已使用电脑开票系统的、经营场所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及雇工8人以上个体户的经营情况和升级意向。确定符合条件的个体户,对转型基础好、有发展意愿的个体户建立后备培育库,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根据“个转企”培育任务分解,目前有50户规模较大个体工商户列入今明两年“个转企”培育后备库名单。
(二)“引导”培养,跟进转型潜在户。一方面,建立资源共享工商税务协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与事前引导。对投资达到一定规模、预设立为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实施重点关注,前置部门在进行现场核查时,将发现的潜在转型户情况及时与工商、财政(地税)、国税部门互通,政策引导提前介入,促进直接转型。另一方面,强化“个转企”宣传力度。“个转企”全面实施一个多月以来,该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在当地新闻中以专题报道形式对“淳安富丽皇装饰有限公司”转企升级过程进行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通过召开重点培育对象和成功典型座谈会、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解读扶持政策,打消转型疑虑。
(三)“堵漏”培植,监管登记异常户。实际中,经常发生个体工商户通过申请多本税务登记证来规避营业额超80万元需改一般纳税人的规定,法律层面上也欠缺相应的规制手段。该县将此类个体户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以避税为目的,重复、连续办理个体证照的经营户,工商、国税、地税三方通过核实汇总后,直接列入重点培育对象,通过依法征税,使同等生产经营规模、产值及销售额下的个体工商户与企业承担同样的税负,一方面创造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公平税负、公平竞争的环境,另一方面合理推进个体工商户“个转企”升级。
三、强化服务激励,铺好转型“快车道”
(一)“服务”扶持,实现服务“无缝隙”跟进。一是以审批中心为“个转企”行政审批牵头协调单位,卫生、公安、环保、消防等前置审批窗口为“个转企”责任窗口,开通“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个转企”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各窗口按照“名称变更”程序简化办理前置审批,对餐饮、宾馆、娱乐等行业分别由餐饮许可证发放部门、公安、文广新等部门实行一体化全程代办服务;二是对有升级意愿的个体工商大户建立档案,密切跟进个体户思想动态,积极提供建议,指导他们规划升级后企业的发展和经营;三是对转型后的企业,工商部门定期走访,加强指导,及时掌握和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使后续跟踪服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审批”扶助,实现权证“无成本”变更。经过充分的论证,大胆突破登记程序,允许个体工商户通过“名称变更”程序直接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无障碍准入”登记程序。一是通过原字号直接缀以行业组织的方式保留原个体户名称字号;二是对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均不变的转型个体户,审批部门凭工商窗口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个体工商户拟转型升级证明》,无需重新审批即核发新的许可证或审批意见;三是对税务登记证、质监代码证、土地、房产等产权过户问题,工商部门同步核发营业执照与《个体工商户转型变更证明》,个体工商户凭此证明直接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四是对“个转企”前后主体资格延续性这一关键障碍,通过个体户经营者承诺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如有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仍由本人承担),并在报纸上刊登转型公告的方式将个体户的无限责任做一个终结,使其顺利过渡为有限责任形式。
(三)“奖励”扶推,实现税赋“无负担”过渡。一是对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个转企”,采取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方式三年内不增加企业负担;二是以上一年度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实缴税金为基数,自转企之日起三年内上缴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新增地方财政留存部分予以全额返还奖励;三是转型升级后对企业增加的会计核算、税控机等经营成本补助三年内每年补助2万元;四是对相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经县财政局优先上报审批后予以减免;五是对经培育达到限额以上企业标准并连续两年进入超级汇总库,且年纳税地方财政贡献超过5万元的“个转企”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六是转型登记中债权债务公告费由财政经费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