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个转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个转企”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推进我市“个转企”工作,积极做好引导帮扶工作,帮助解决“个转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后的发展状况,帮助其走上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之路,促使企业做强做大,经市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杭州市“个转企”工作跟踪服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各自职责遵照执行,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推进“个转企”工作。
附件:《杭州市“个转企”工作跟踪服务制度》
杭州市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
规范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
杭州市“个转企”工作跟踪服务制度
1、工商部门负责发放《“个转企”跟踪服务告知书》。要向每一家“个转企”企业发放《“个转企”跟踪服务告知书》,告知书主要载明工商登记完成后还应当办理哪些手续,和什么部门的什么人联系等,方便企业及时找到具体经办人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
2、工商部门负责做好“个转企”企业注销、吊销后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统计分析,及时掌握是否存在回潮现象。
3、工商部门负责对每一个计划转型升级的个体工商户建立一份“成长”档案(内容应包含工商部门对“个转企”的指导帮扶情况,“个转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情况,政策兑现情况,转企成效,回访情况,注销原因等),并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及时掌握转前转后的变化情况,了解“个转企”成效,做好转型企业在经营面积、从业人员、注册资本、产值(或营业额或服务收入)、利润、缴纳税收、缴纳养老保险金、知识产权以及获得各类荣誉等方面的统计分析;加强对转型企业在发展规划、经营管理、品牌塑造等方面的指导;及时帮助转型企业联系商会、行业协会、高校等机构,为他们搭建更大的发展平台、争取更多的发展资源。
4、税务部门负责跟踪、服务“个转企”企业在税务登记及其相关涉税事项的办理事宜。
5、人力社保部门负责跟踪、服务“个转企”企业在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参保、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实施事宜。
6、金融办负责跟踪、服务“个转企”企业在信贷规模、贷款定价、金融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实施事宜。
7、市及区、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过各职能部门的跟踪服务,特别是工商部门的定期回访,及时掌握“个转企”企业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情况。
8、市及区、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各职能部门跟踪服务情况以及“个转企”成长档案,收集“个转企”企业所取得的主要成效,特别是收集“个转企”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对无法解决的难点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涉及市级职能部门的,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协调,难以协调的,则向市领导汇报。
附件:1、《“个转企”跟踪服务告知书》
2、《“个转企”成长档案》
3、《转型前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统计表》
注:《转型前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统计表》的数据采集是为《“个转企”成长档案》中的“‘个转企’前”的数据采集作准备,目的是用于转型前后的数据比对。各分局既可采取先填写《转型前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统计表》后填写《“个转企”成长档案》的方法,也可采取先只填写《“个转企”成长档案》中“‘个转企’前”的数据,转型后一段时间上门走访时再填写《“个转企”成长档案》中其余项最新数据的方法。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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