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党建工作,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杭两新[2013]4号)文件精神,以“工商基层管理系统”数据库和“民企服务网”为基础,建立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流动党员双向互动管理机制。
1、登记党员信息。基层分会党支部对辖区所有个体工商户及商品交易市场党员信息进行查漏补缺,分类登记隶属党员、属地党员、流动党员信息,建档立册,分类管理。
2、确认党员身份。对流动党员填写《党员身份确认联系函》,并通过电话、传真、邮件、党员本人携带等方式,向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确认党员身份,取得《党员身份确认反馈表》后,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登记表》(可记录在“民企服务网”—会员管理—流动党员—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流动党员信息),建立联系,互动管理。
3、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备案。基层分会党支部对流动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和组织活动情况、获得荣誉情况等信息及时记录于《登记表》。必要时可定期对每个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纪守法、党员先锋指数评定等方面情况进行公布;流动党员向分会党支部递交书面年度个人小结,分会党支部对其写出客观的评价,并记录于《登记表》。
4、反馈党员情况。基层分会党支部每年度填写《流动党员参加经营地党组织生活情况反馈表》和《流动党员参加经营地党组织生活情况联系函》,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箱、党员本人携带等方式,向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党支部反馈,并将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填写的《回执联》与该党员登记信息一并存档、备案。
附件:
1、党员身份确认联系函
2、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登记表
3、流动党员参加经营地党组织生活情况反馈表
4、流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联系函
杭州市民个协会
2013年10月28日
1党员身份确认联系函.doc
2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登记表.doc
3流动党员参加经营地党组织生活情况反馈表.doc
4流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反馈表回执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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