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营(私营)企业协会是由全市民营(私营)企业自愿结成的、联合性的、地方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组织、团结、教育全市民营(私营)企业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为发展杭州经济,繁荣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满足人民生活需求,促进民营(私营)企业健康发展服务。提供政策咨询、事务办理,开展业务技术培训。
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会员诚实劳动,合法经营。
(三)协助政府对民营(私营)企业的管理,促使其守法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四)了解并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和要求,维护其正当经营和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组织会员交流生产、经营管理经验,帮助会员了解市场信息,掌握产、供、销动态;组织开展技术业务培训。
(六)了解民营(私营)企业发展情况,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发展民营(私营)经济的政策、立法建议。
(七)研究探讨民营(私营)企业发展中的新情况,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八)在征得业务主管单位等有关部门的同意下,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进行经济技术协作、交流和友好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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