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015年第一季度,浙江省地税局从工商、质检和公安等相关部门获取涉税信息近千万条,全省地税局系统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协作、深化涉税信息交换应用,增收税费收入近200亿元。
其中,通过与工商部门个人股权转让税收前置协作和信息比对,入库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30多亿元;
通过从住建部门获取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合同等涉税信息,增收税费53.8亿元;获取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和外来建筑企业备案等涉税信息, 增收税费7.2亿元;
通过从国土部门获取土地使用权登记变更注销、土地供应收回和农用地转用等涉税信息, 增收税费39.5亿元;
通过与法院等单位加强保障协作, 增收税费36亿元。
2013年12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意见》,初步建立了涉税信息传递与交换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和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目前该局已与省公安厅、质监局、民政厅、住建厅和国土厅等16个政府职能部门签署了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职责义务,并确定了38项涉税信息的提供内容、时限和传递方式等,初步建立了分级分类取得信息、利用信息的分工协作机制。
目前,浙江地税工商信息共享平台、国地税信息共享平台、地税质监信息共享平台和涉税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系统等实时共享系统均已上线运行。该局结合浙江地税信息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子系统升级,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在系统中设计了税收风险集中分析、识别排序、分类应对和反馈修正的闭环管理流程,初步建立了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风险管理体系,为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开展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撑。
2014年,全省地税局系统通过涉税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系统向公安部门发送身份核查请求13.3万条,查实虚假、无效的身份信息2.3万条,占比17.3%,有效实现税收风险的事前控制。
浙江省各级地税机关的税收协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衢州市地税局与该市公安机关协作,全年查获虚开发票1193份、“大头小尾”发票112份,票面金额7890万元。绍兴市、舟山市、湖州市、衢州市、瑞安市和淳安县地税局与当地法院加强协作,有效破解法院执行和地税机关追缴欠税难题。绍兴市柯桥地税局初步构建起与公检法的多层次、全方位协作体系,成功追缴15家企业的欠税1500余万元。杭州市地税局开展企业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核查工作,入库税款近2亿元。湖州市地税局与工商部门合作开展对历年股权转让企业涉税风险的专项清理工作,逐条比对核实2011年~2013年的工商部门股权转让原始记录,入库税款6852万元。
(作者:傅白水 黄一朝 来源:中国税务报)
总第39期 2015年4月22日 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