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协会:
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在工商登记管理中搭车收费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工商个字[2013]207号),提出坚决纠正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通知明确要求坚决纠正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包括:利用工商登记管理环节,采取暗示、刁难或设置障碍等方式搭车强制收费;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强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加入个私协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工商登记中强制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工商登记管理中违规增加其它证明文件或违规违纪搭载收取其他费用;在登记监管过程中超越工商法定职责的其他行为。对此,省工商局也在各次会议上多次强调,市局、市民个协会也专门印发了制止搭车收费的文件,并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成果。
2014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取消了企业年检及个体工商户验照,减少了可能发生搭车收费的机会。但近期,省、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民个协会仍然听到部分企业反应,个别地区基层协会在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年报过程中有搭车收费的现象,省、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企管线已经在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整改要求,市民个协会在此再次强调,要坚决纠正、杜绝借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年报申报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请各单位立即开展自查,抓好整改,开展年报辅导工作时要特别注意在通知文字及具体操作上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对于已经出现的违规行为要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不良影响;要防微杜渐,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杜绝新的搭车收费行为的发生。
2015年2月9日
杭州市民个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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