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以来,淳安县民个协会根据《浙江省私(民)协、个协系统会员管理意见》的要求,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遵循“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协会对原登记在册的会员企业开展了重新确认工作,截止2012年12月底,民协会员确认工作基本完成,全县注册的民营企业2488家,确认会员1636家,入会率达到了65.75%。具体做法是:
一是强调研,抓基础。围绕省市协会关于加强个私协会转型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召开会员座谈会,走访理事、组长等形式,对协会工作情况开展了全面的调研,客观地分析了协会目前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开展会员重新确认的设想。
二是强认识,抓制度。加强协会组织网络建设,推动协会转型,促进协会持续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协会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只有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作用,政府满意,广大会员信任,才能赢得广大会员的拥护和支持。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能,充实和完善了《会员会籍管理制度》、《会费收取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十五项制度,努力创建工作高效的组织网络,形成较为完备的经费和制度保障体系,实现“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增强能力、提升服务”的目标,推动协会持续发展。
三是强责任,抓落实。协会组织网络建设是协会工作的基础。按照“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改变了以往凡领取营业执照即被确认为会员的一贯做法。会员确认工作,会长亲自抓,分会秘书广泛征求责任区干部的意见和民个协理事、个协小组长的意见。采取先民协后个协的方法,逐步对会员进行一次确认,民营企业协会会员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必须由户主签字。经确认后建立完善会员的电子档案和书式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对已确认的会员发放服务指南,开展菜单式服务。
通过开展对会员的重新确认,加强了与会员的沟通,规范了会费收取,拓宽了服务渠道,深化了服务内容,提升了服务质量,整合了协会的资源。真正体现“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有力推动了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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