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费收缴、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帐目,健全手续,年初向上级党组织报全年党费收缴计划,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2、党员每月向支部缴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民个协会党委(总支)上交一次党费,协会党委(总支)每半年向同级工商局党委缴纳一次党费。
3、党支部必须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的规定收缴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4、严格党费管理制度,民个协会系统收缴的党费全部上交同级工商局党委后统一交组织部门,党组织、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党费。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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