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目的。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章的学习教育,加强党员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三观教育”,使党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以身作则,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要经常了解和研究党员的思想状况以及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不断探索、创新新时期党员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帮助党员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促使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多做贡献,在本职岗位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2、基本要求。党支部要把党员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充足,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学习时要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每年有计划地举办不同形式的学习班以及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对党员进行全面教育和培训;积极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党员教育活动;支部对每次学习教育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对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党员要根据订出个人学习计划坚持自学,参加学习和活动要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要提前请假。
3、教育内容。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党纪党风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
4、教育形式。党员教育要有针对性,区别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形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可采用自学、专题讨论、讲党课、听录音、看录像、读书看报、文体活动、参观走访、知识竞赛、听取先进人物事迹报告和形势报告等形式,对党员进行富有成效的教育。 5、监督管理。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风建设,严格要求党员自觉地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党员履行党员的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引导党员同一切违法党纪国法和损害企业利益的现象作斗争,达到刹歪风、树正气的目的,对违纪党员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缴纳党费、不过组织生活、不发挥党员作用,经教育不改的不合格党员,要劝其退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