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民企服务网为您提供杭州企业查询、杭州公司查询、政策咨询、企业培训等网络服务 入会申请
当前位置:杭州民企服务网非公党建 》 文件精神
发布时间:2011/10/15  浏览:1281 次
市工商局党委"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党员基本情况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杭工商党委[2011]57号) 
 
各分局党委(总支):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两新工委、省工商局党委《关于加强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的意见》(浙两新[2011]10 号)文件精神和全省非公党建工作推进会以及省局郑宇民局长对我市非公党建工作作出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促进我市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商品交易市场繁荣,决定在全市开展个体工商户党员基本情况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情况专项调查工作。
  一、重要意义
  个体工商户是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品交易市场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平台。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个新的领域。积极参与指导和配合做好非公企业等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是各级党委、两新工委赋予工商部门和个私协会、市场协会的重要职责。开展个体工商户党员基本情况、商品交易市场党建情况专项调查,是加强和推进我市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的具体体现,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巩固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是发挥工商职能、服务经济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的需要,是推动个私协会转型创新的一次重要机遇,也是协会政治立会、服务兴会、规范建会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前,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力争实现“六个100%”。即:党组织和党员底数要100%摸清,党员身份要100%亮明,党员组织关系要100%掌握,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100%单建,有党员但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要通过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做到100%组建,党的工作要实现100%覆盖。
  三、主要任务
  1、调查摸底,动态管理。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运用注册登记、年检验照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摸清个体工商户党员基本情况和商品交易市场党组织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分类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党员、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基本情况数据库。个私协会、市场协会要结合工商部门掌握的情况,利用自身信息化平台,分类建立工作台帐,加强对调查摸底数据的动态管理。并做好党建工作的情况分析,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为参与指导和配合开展非公党建工作夯实基础。
  调查对象: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商品交易市场;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业主党员和从业人员、合伙人员中的党员;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各类市场内经营者的党员。
  方法步骤。一是做好宣传发动。10月20日前,各分局动员部署专项调查工作;各工商所、个私协会分会具体落实调查对象,发动干部职工参与,并发挥个协理事及骨干作用,组成调查员队伍,先行培训,使其熟悉掌握调查内容和要求。二是实地走访调查。11月30日前,各工商所、个私协会分会落实调查员分片负责制,深入辖区个体工商户(含市场经营者)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并如实填写调查表。市场协会或市场业务线要着重抓好商品交易市场(市场举办者)党建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三是统计汇总总结。12月20日前,各单位统计汇总专项调查情况,做到数据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对开展专项调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书面材料。并将统计汇总表(表2、表5)及工作总结书面材料报市局(市民个协会张林锋电子邮箱,联系电话86439939)。
  2、建立组织、理顺关系。市民个协会党委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协会及基层分会非公党建的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民个协会党组织要升格为党委或党总支,基层分会要成立党支部;对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户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当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或3人以上但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尚未成熟的,通过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也可挂靠在基层分会党支部。
  市场协会要积极协助个私协会抓好市场内经营户的党建工作。对年成交额超10亿元以上规模市场、具备组建条件的,要建立党组织;对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通过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要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工商局党组织、个私协会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3、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深化“双强争先”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与工商部门开展的各项评比表彰工作相结合,在个体工商户(市场经营户)中全面开展党员“亮身份、作承诺、当表率”、党员诚信经营示范店(户)等活动。
  4、建立制度,强化基础。落实《杭州市民个协会系统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各项制度,要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的特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经营户党员报到制度、党员经营户亮身份制度、党员经营户公开承诺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双重考核”制度等,为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分局党委(总支)要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组建工作。各级工商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民个协会、市场协会党组织要履行职责,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2、建立考核机制,激励党建先进。各级工商部门要把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和“一把手”绩效考核。各级工商部门党组织要针对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要针对行业特点,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等评先评优活动,促进非公党建工作扎实开展。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各级工商部门要结合民个协会、市场协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审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的要求,选好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组织书记。要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
附件:1、个体工商户党员基本情况专项调查表
          2、个体工商户党员基本情况专项调查表填写说明
          3、个体工商户党员基本情况专项调查汇总表
   4、商品交易市场党建情况调查表
          5、商品交易市场党建情况调查汇总表
 
                                            中共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相关主题:
  •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
  • 杭州市妇联关于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纪念...
  • 市委组织部市两新工委关于印发《杭州市新社...
  • 转:关于推进全省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标准...
  • 省工商局关于在全省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
  • 省工商局关于明确全省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
  • 省委组织部省两新工委"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
  • 省工商局郑宇民局长对杭州非公党建工作作出...
  • 省工商局党委“关于加强非公企业等新经济组...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个体协会系统党建工作的...
  • 栏目分类  
    经验交流
    文件精神
    工作指导
    创先争优
    各地动态
    协会党建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167号汇金国际大厦A座11楼  邮编:310003
    ICP备案:浙ICP备14016702号-4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66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