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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浙商女杰”评选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7/23 来源:省民个协会

各市、县(市、区)私营(民营)企业协会、市场协会、各相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梦”这一时代最强音,成为维系海内外中华儿女集体意识的心灵纽带,成为激发亿万人民强烈进取心和正能量的精神火炬。实现“中国梦”,作为全国第一商帮的浙商责无旁贷;实现“浙商梦”,离不开作为浙商“半边天”的“浙商女杰”。在实现“中国梦·浙商梦”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洪流中,她们作为“最美浙商”的杰出代表,凭着自己的坚韧、智慧、柔情、责任,用自己的业绩、行为、理念、思想, 影响着这个充满刚性的商业社会,同时也为理性的商业竞争增添了感性色彩。    

  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腾笼换鸟、浙商回归已经成为新的发展动力。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新驱动”战略,全面推进“两富”浙江建设,充分展示女性企业家的独特风采,在成功举办前六届“浙商女杰”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浙江省区域经济合作企业发展促进会、浙江省市场协会、《市场导报》社决定联合主办第七届“浙商女杰”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参加本次“浙商女杰”评选活动的候选人必须年满18周岁,在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获得社会认可、为浙江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女企业家。

  二、评选程序  

  1﹒报名初选(7月26日-10月30日),各地开始报名。11月1日至11月15日,由组委会根据各地报送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和考查,初选出不少于30名候选人。其中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当地情况与当地各部门进行合作,举行分赛场评选,选出地方十佳后,由浙商女杰组委会优先推送进入决赛。 

   2﹒考察投票(11月20日-12月20日),将初选的候选人相关事迹等评选资料在《市场导报》、浙江网络电视台(新蓝网)、市场在线、浙商女杰网、诚信浙商网等报刊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以手机短信和网上方式进行投票。主办方同时派出专业人员对候选人进行考察。

    3﹒决赛终评(12月20日- 12月25日),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决赛评选候选人综合审定后,决出2013年度浙商女杰“双十佳”榜单:“年度十佳浙商女杰”、“ 浙商女杰十大创业新秀”及相关单项奖(短信投票占30%,网上投票占15%,评委占55%)。 

   4﹒颁奖表彰(2013年12月底),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七届浙商女杰”颁奖典礼,届时邀请有关领导出席。“浙商女杰”的评选是一项公益性活动,颁奖结束后,主办方将对获奖女杰进行多方位宣传,所有宣传内容汇编成册公开发行,因此将收取一定的费用,用来支付颁奖仪式和后期宣传的成本。

三、奖项设置 

   1﹒2013年度“十佳浙商女杰”

    2﹒浙商女杰十大创业新秀  

  3﹒相关单项奖

四、报名方式

    第七届“浙商女杰”评选活动由各地协会组织推荐、企业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于2013年10月30日前将候选人事迹简历、企业简介与生活照、报名表等交予或邮寄给组委会(也可登陆浙商女杰活动官网www.zsnj.org报名或下载)。邮寄地址:杭州市凤起路451号凤起大厦南楼708室第七届“浙商女杰”评选活动组委会收;E-mail:zsnjzwh@126.com; 邮编:310006;联系人:戴先生、汪小姐;联系电话:0571—87014708、87026908、13738112315、13505818638。附件:第七届“浙商女杰”推荐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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