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检公告
(201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的规定,本局定于2013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开展2012年度企业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凡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以及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均应参加2012年度企业年检。
二、参检方式:网上申报方式。其中,内资企业点击杭州市工商局网站(网址:
www.hzaic.gov.cn)中的“网上办事大厅” →“在线办理”→网上年检栏目,外商投资企业点击登录浙江省工商局网站(网址:www.zjaic.gov.cn)中的“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栏目,分别按照其中的提示在线申报年检。(注:外商投资企业若向外经贸等其他部门提交年检资料,须另行登录浙江省联合年检网站,网址:www.zjslhnj.gov.cn)。
同时,对信用等级较高的部分内资企业,继续实行年检申报备案制。申报备案的企业参检可实现“全程无障碍,一次即通过”(有关的实施范围、办理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杭州市工商局网站“在线办理”栏目)。
三、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范围:外商投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担保、拍卖、典当、寄售、资产评估、人才中介及培训等经营活动的企业,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的实收资本在100万以上(含本数)的公司,信用监管等级B级以下(含B级)的企业,以及三年内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应当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它企业一般情况下可以免予提交审计报告。对于上述范围之外的其它企业,工商部门在年检工作中发现情况需要重点核查的,可以要求企业补充提交审计报告。另外,根据省局4号文件“积极实施信用分类年检激励机制”精神,我区登记的当年度信用等级AAA的企业均可以免于提交审计报告,不受年检文件中审计企业范围的限制。
四、年检系统中已有短信提示告知功能,为了能以短信方式及时告知企业年检情况(包括3月1日告知其应参加年检,预审通过后告知其复核盖戳,7月1日告知其补检),要求企业必须填写手机号码,以便发送。对逾期未申报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联系电话 有关年检电子签章的操作事项,请咨询《企业数字证书》发行单位“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8234636;有关年检网上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分局信息办,联系电话:83899029;有关年检其他业务事项,请咨询分局业务科及辖区工商所,联系电话:萧山分局:83899060 83899059;江东分局:82117603;临江分局:82900806;空港分局:82889126;机场分局:86660229;湘湖工商所:82300886;临浦所:82475546;开发区所:82832437;市郊所:82738756;城厢所:82624507;瓜沥所:82554817;商业城所:82720628;义盛所:8216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