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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简报第九期
更新时间:2018/9/30 来源:西湖区个私协会

西湖个私协会简报

第九期

 o一八年九月

 

                                               西湖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西湖区私营(民营)企业协会

                                                                                                                 

     上级声音

 

张茅:质量强国战略是系统工程需要长期持续推动

                  

人民网  9月3  近日,总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张茅在在“省部级干部建设质量强国专题研讨班”上以“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为题做了专题讲座。张茅表示,建设质量强国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到建设质量强国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目标,是不断满足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深刻理解建设质量强国的重大意义。张茅强调,质量强国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持续推动。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做好协调联络,引导、推动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落实质量强国战略;必须做好宣传动员,让广大消费者树立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让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必须立足自身职责,夯实建设质量强国的基础。

 

杭州将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检查

杭州日报  9月1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831日,杭州召开住房租赁市场专题会议,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部署开展房屋租赁或居间服务、租赁合同签订及备案、租金贷等金融产品使用等专项检查。

据了解,即将开展的专项检查重点涉及10个方面:哄抬房租,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相关单位串通操纵市场租金价格;发布虚假租赁房源信息;违规出租或代理不符合出租条件房屋;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恶意克扣租金和押金、恶意不予办理退租;强制或诱导租客使用“租金贷”支付租金;租赁合同设置强制条款、霸王条款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违反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规定;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或采取堵锁眼、断水电、辱骂骚扰、言语恐吓等软暴力行为驱逐承租人、强行收取各类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等。

市级各职能部门将落实专人,联合指导开展全市专项检查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多渠道、多手段、多方式全面摸排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特别是使用“租金贷”等金融产品的实际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视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示、约谈、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行政处罚、记入信用档案等措施严肃处理。根据检查情况,要求住房租赁行业作出“三不三严”承诺,即不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不以高于市场水平的租金或哄抬租金抢占房源,不通过提高租金诱导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抢占房源,严格按照约定使用融资资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租赁登记备案,维护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租赁行为。

 

浙江全面排查冷鲜猪肉安全隐患

 

浙江日报  9月5  为切实保障全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冷鲜猪肉产品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加大防控监管力度,确保群众吃上质量安全可靠的放心猪肉。目前,我省各大市场冷鲜猪肉流通环节基本保持稳好,无疫区病猪产品流入。

据农业农村部823日发布,乐清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当地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禁止所有生猪及易感动物和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该起疫情已得到有效处置。

疫情发生后,浙江第一时间加大防控监管力度。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五和肉类交易市场,是杭州最大的冷鲜猪肉交易中心,每日交易量达6000多头,占该市流通总量的四分之三。市场总经理周益平告诉记者,疫情发生后,市场入库交易的白条猪采取逐头检查检验,全力防止染疫猪、病伤猪产品流向餐桌。同时严格管控鲜猪肉流通环节,严禁疫区的生猪产品入市。93日,执法人员还对杭州南庄兜农副产品市场的肉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卫生管理、食品入库、存储、查验、“索证索票”等方面的检查。

宁波、湖州、台州、丽水等地对经营性冷库、肉品加工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鲜猪肉及冷冻猪肉销售加工情况开展地毯式清查。温州、嘉兴等地近期还加大了猪肉产品监督抽检力度。温州更是对全市养殖场(户)实施禁止饲喂泔水制度,停止对“泔水猪”检疫出证。

国家药监局:现有45家疫苗企业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

 

新京报  9月8  9月7,国家药监局公布对全国疫苗生产企业彻查结果。经排查,现有45家疫苗生产企业中,38家在产疫苗企业的疫苗品种生产正常,目前未发现影响疫苗质量安全的问题。另外7家企业均停产3年以上,无产品流通使用。

国家药监局自723日至89日,派出45个检查组,对全国现有45家疫苗生产企业(不含长春长生公司)全面彻查。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判定标准,排查结果显示,现有在产企业疫苗品种生产正常,目前未发现影响疫苗质量安全的问题。

经排查,45家疫苗生产企业中,38家在产疫苗企业能按照药品GMP要求组织生产,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符合生产要求,产量与设计产能匹配;能按照《中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要求对疫苗进行质量控制。7家疫苗生产企业因许可证过期未申请换发、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均已停产三年以上,无产品在市场流通。

国家药监局表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处理的决定,切实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同时,落实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疫苗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责任,保持对疫苗产品监管的高压态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产品风险报告制度;细化各类疫苗批签发指导原则,特别是对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较为复杂的品种,全面增强风险控制;加大飞行检查和跟踪督查的力度,及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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