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个私协会简报
第三期
二o一八年三月
西湖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编
西湖区私营(民营)企业协会
该停的停 该关的关 浙江省整顿培训机构
《浙江日报》3月1日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是一项综合治理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国家层面协调,而且需要基层创新性实施,更需要家长及时调整心态,共塑良好的教育生态。
2017年底,杭州发布政策,决定对中小学文化类学科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其目的有两个:一是规范教育培训市场,二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这次专项整治将持续到今年4月中下旬。杭州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说,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不少不规范的地方,比如没有办学许可证,却在从事文化类学科培训,“以后这样的培训机构,该停的停,该关的关。”
在今年初举行的浙江校外教育行业发展峰会上,浙江校外教育自律组织成立,并发布《浙江校外教育行业自律公约》。这份公约一共8条,主要内容为“诚信”“遵守法规”等。
今年1月22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通知》下发后,宁波市教育局召开会议,要求各区(县、市)对照文件要求,秉承“零死角、无例外”原则,在放假前开展自查自纠,还对各类竞赛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评估,主动砍去一些被招生学校和培训机构盲目追捧且问题较为集中突出的项目。
不少家长认为,校外培训机构无论从师资力量、课程研发、沟通服务等各方面来看,可以弥补校内教育的不足,但过度补课也让教育陷入怪圈,要通过设立标准、执法检查等,规范培训机构办学。
杭州与阿里深化政企合作四项任务
浙江省工商局网 3月5日 自2013年杭州市局与阿里集团建立政企合作机制以来,双方每年都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共同研讨推进网络市场治理工作。2月27日,杭州市局和阿里巴巴集团召开2017年度政企合作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17年双方在网络违法行为治理、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食品安全工作、恶意投诉治理及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监管方面密切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并根据网络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明确了下一步深化政企合作的四项任务。一是推广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助推商事登记便利化。二是推动在线案件办理,提高监管精准性。三是推动恶意职业投诉破局,优化网络营商环境。四是研发投诉处理案件查处机器提醒功能,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李克强:深化“放管服”改革 力争做到“最多跑一次”
中新社 3月5日 李克强表示,过去五年,针对长期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问题,中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微观管理、直接干预,注重加强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五年来,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削减44%,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90%,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压减74%,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大幅减少。中央政府定价项目缩减80%,地方政府定价项目缩减50%以上。全面改革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等商事制度,企业开办时间缩短三分之一以上。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及时公开查处结果,提高了监管效能和公正性。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一站式服务等举措。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活力明显增强,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在谈到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建议时,李克强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各类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决不允许假冒伪劣滋生蔓延,决不允许执法者吃拿卡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孤岛。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西湖“蓝剑1号”执法行动取得成效
春节、两会期间,西湖区市场监管局以电气产品、服装质量及民生计量等“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生活日用品、放心计量开展了“蓝剑1号”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93人次,检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贵重药材店及金银饰品店等131家经营单位,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件,罚没款共计16万元。
一是突出重点,制定行动计划。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是开年首次执法行动,分管局领导提出行动要求,稽查大队制定行动计划,相关科、所积极配合,在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中,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实施重点检查。
二是依法行政,严打违法行为。在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稽查大队查办了2家大型商超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家车两用充电器产品,罚没款计10万元整;质标计科对1家服装生产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服装实施立案查处,罚没款计5.86万元;翠苑所、留下所对2家眼镜店使用未经强制性鉴定的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依法处罚共计1000元;双浦所对农贸市场一家蔬菜经营部使用超过强制检定有效期的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处罚300元。
三是惩教结合,宣传到位。在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向有关经营单位和身边消费者发放有关产品质量、民生计量的宣传册,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合法经营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