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杭州市局在本部门单独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在社会关注集中、纠纷较多的房地产领域,创新实施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会同市建委、房管、物价等部门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分配指定检查组(人员)的方式,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和房产中介进行专项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6月9日,城区范围内(不含富阳区) 36名检查人员利用三个工作日,现场检查房地产企业24家及中介企业8家,共出动检查288人次, 检查结果正常企业11家,问题企业21家,发现异址经营、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不平公格式条款等问题31个。检查组现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7家,列入异常名录1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一、合并执法活动,降低不合理执法干扰
根据抽查对象属房地产行业、具有高度重合性的特点,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内整合企管、广告、消保、合同、网监、稽查等6 条线7类“双随机”抽查事项;对外整合建设、住保房管局、物价等三部门职能,进行“7+1”集中检查,使每家企业接待检查次数由原来8次降为1次,以每项检查一小时估算,每家企业平均节约接待检查时间6小时。
二、合并执法力量,打破各自为政
一是全面体检,消除监管空白。集中市区两级、四个部门分散的执法力量,组成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壮大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声势。发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异地经营、虚假广告、搭售车位、格式合同未经备案、房产合同“霸王条款”等问题。
二是现场会商,破解监管难题。房地产销售涉及法律法规规范众多,执法权分散在各部门。此次检查,通过现场联合会诊,共同研究法律规范,互认互用企业信息,解决了信息不通造成的监管问题,取得了1+1大于2执法效果。此次检查32家企业中,发现问题企业21家,问题发现率65%,其中,有1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招商引资等原因异地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的公司住所不符;9家存在物价、住建等违法行为;8家在销售环节存在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合同违法行为,涉及房地产企业证照资质、广告合同、消费维权等监管工作的主要方面,基本消除了监管盲点。
三、共享执法信息,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一是抽象对象建库更快更精准。检查利用房管部门掌握的预售证核发、房产中介登记备案等信息,较快形成在售楼盘清单和房产中介企业名单,并将其中有在售楼盘、近期有待售楼盘的房地产企业和大型连销且有自营网站的房产中介等企业列入抽查重点,比之前常用的准入系统数据查询、监管人员实地摸排等方法,更快更精准。
二是问题线索现场移送一步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非市场监管职责的问题线索,如房源未经授权上网租售、和虽有授权但不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一房一价明码标价不规范,买卖合同缺少各幛区域示范图等,由相关职能部门现场领回,避免了事后移送环节,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融合多方力量,充分利用保障资源
在后车改时期,利用杭州市关于三个以上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提供公务用车保障的规定,由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租用执法用车12 辆次,较好支持了连续三天跨越8个区县市范围的检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