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杭两新〔2013〕4号)和《关于在全市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户中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工商党委〔2013〕47号)及《关于在全区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户中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杭上个民(私)协委〔2016〕1号)的文件精神,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现将下列同志2016年度的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2月19日至12月25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中共杭州市上城区民个协委员会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受理部门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118号204室杭州市上城区民个协,邮编310008;受理电话87809496。
2016年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结果公示通告.doc
中共杭州市上城区民个协委员会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小组
二○一六年十二月一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