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争创省“诚信民营企业”
“诚信工商户”活动的通知
各分会:
现将浙江省文明办、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浙江省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发出的《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活动的通知》(浙民企个联[2014]第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
各分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辖区企业全面考察、择优推荐。由于此次活动省协会已限定省诚信民营企业2--3家、省诚信工商户3--4家,名额有限,请各分会站在全局的角度推选1家企业或工商户参加评选。已认定为省诚信民营企业或诚信工商户的不再列入推荐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户不得推荐。
区协会将会同区文明办和区市场监管局对各分会推荐的名单进行综合审查后,择优上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户名单请于9月30日前报区协会同意后再通知企业填写申报表。联系电话:86025873。
附件: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活动的通知.doc
江干区民个协会
二O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