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财税配套政策 网络经济企业享扶持
温州网8月29日 温州市政府28日发布《关于推动“温商回归”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配套政策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促进“温商回归”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财税配套政策。
《意见》对新引进的工业类重点项目,装备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3亿元以上的)、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2亿元以上的),经市经信部门牵头组织认定,从正式投产年度起5年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给予100%奖励,后3年给予50%奖励。
对新引进的,在温州市区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办文化企业,由市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认定,自经营年度起三年内,对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50%的奖励;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给予80%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