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非禁止领域全部开放
福州新闻网8月24日 《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日前出台,将着力改善民营企业经营环境。
《意见》中新提出了几点内容,进一步打开了福州对民营资本的大门。其中,第1条提出“凡是国家没有明确禁止民营资本进入的行业、领域都要向民营资本开放,不得对民营资本单独设置条件”;第3条提出“放开民营资本投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和禁止投资领域以外的产业”。《意见》重点从完善产业链、鼓励上规模、支持开拓市场和民营总部经济发展等三个方面,具体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