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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民个协副会长及理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6/20 

各分会:

为加强协会理事会和理事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理事会和理事的作用,促进协会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决定增补副会长及调整部分理事,为认真做好副会长及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副会长及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

1、私协理事在现有人数的基础上,各分会再推荐2名候选人;

个协现有理事人数保持不变;

2、如果现有理事因下列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理事职务,请分会提

出调整意见,并上报相应的理事候选人名单。

(1)已停止经营活动;

(2)已不在上城区从事经营活动;

(3)其他不适合担任理事的原因。

3、各分会在现有私协理事及个协理事当中各推荐一名副会长候选人。

二、副会长及理事候选人的条件: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热心公益事业;

2、自觉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声誉,及时缴纳协会会费;

3、在会员中有较高的威信,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群众性;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表达能力;

5、从事经营活动3年以上,并有长期稳定经营的条件;

6、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几点要求:

1、各分会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的候选人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2、副会长及理事候选人优先从新兴行业(如:IT行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中推荐;

3、所有副会长及理事候选人都要有简历和两寸数码免冠近照;

4、有关副会长及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请各分会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按要求填写,并于6月26日前一并上报区个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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