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13年9月25日—28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举行。现就做好组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博会基本情况
(一)办会宗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其他国家(地区)特别是印度尼西亚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印度尼西亚中小企业与合作社国务部、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
(三)展会规模。规划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设境外特色展、省区市专精特新展、中小企业服务展等主题展区和汽车零部件及用品展区,以及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展、应急技术产品展、机械产品展、珠宝及工艺品展、绿色食品展等专业展区。
(四)主要活动。1.开幕式及中博会十周年相关活动;2.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展示、洽谈和交易活动;3.中小企业高峰论坛;4.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活动;5.主办单位专场活动。
二、参展展位安排
按照组委会通知要求,本次展会我省工商代表团将组织53个展位参展(以汽摩配件为主)。展位分配为:杭州10个、宁波10个、绍兴8个、湖州6个、金华5个、台州10个、衢州1个、丽水2个、舟山1个。
三、有关要求
此次我省工商代表团的组团及参展等相关工作统一委托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具体承办。展位相关费用由省局统一承担,不向参展企业收取,来回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参展企业自理。请各市局统一填写好《参展企业汇总表》于2013年8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局,有关布展及住宿安排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临安市民个协梅应华,63721309。
附件:1.参展企业汇总表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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