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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度并考核2009-201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3/19 

 

各省“号、手”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市团委、省(部)属企业团委、省(部)属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省委“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切实加强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我省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根据《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决定,开展2012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评选表彰和2009-201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核2009-201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

凡是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命名的2009-201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详见浙青文[2012]8号),都要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要严格按照《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的有关规定实施,主要检查其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创建目标和标准,是否深入实施了“创先争优·青年文明号手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是否开展了“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统一行动日”活动,是否在工作场合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和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牌,是否张贴青年文明号服务标准(或“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放大样)并公布监督电话,是否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并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和党政部门的肯定,是否建立了从创建、考核、管理到激励的运行机制,特别要检查其是否使用或参照《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工作手册》建立了规范的台帐。考核中实行青年文明号信用状况一票否决制,对有失信事实的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取消其荣誉称号。

考核后,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取消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全行业创建的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摘取省级青年文明号牌匾,未全行业创建的由当地市级团委负责摘取省级青年文明号牌匾。2010年度、2011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经考核合格的填写《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未满三年)》(见附件1);2009年度—2011年度已经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的,按照《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再继续认定为2012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经考核合格的填写《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满三年)》(见附件2),由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团省委颁发纪念证书。以上材料于2013329日前报至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汇总(相关汇总表见附件57)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45日前统一报至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考核由省、市两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核以行业为主,团委协调、配合。由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的行业,其考核工作由各级团委负责实施。考核结果作为能否继续认定受检单位为2012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主要依据。

二、关于评选2012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

()评选范围

已取得市级(或相当于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并开展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两年以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集体。

()评选标准

一是该集体中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35周岁以下的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二是该集体中的从业人员均能优质服务、文明从业,是团员的在工作中要佩戴团徽,能规范从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该集体所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在本行业中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三是该集体必须建有团组织。四是该集体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获得社会各界的好评,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很好地发挥示范作用。五是该集体注重青年文明号创建的文化建设。六是联系帮助一家有业务往来、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或新社会组织建立团组织。

()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的方式。首先是青年集体进行申报,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并附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将自然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571-85174200)进行至少15天的自行公示。各市团委(或相当于市级团委)与行业主管单位根据省级青年文明号的条件和标准共同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并根据省级青年文明号分配名额确定2012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将确定的候选单位名单及材料(一式两份)报至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1345日前汇总后(相关汇总表见附件4)统一报至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上报的《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和《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进行初审,提出拟命名为2012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的名单,组织省级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班,同时在省级网站和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将由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进行命名表彰。

开展青年文明号评选、考核工作是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市、各行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协调配合,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

评选、考核的具体事宜请与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安吉路21号,联系人:陈波,刘佳,联系电话:0571-85174200(含传真),电子邮箱:zjtswqgb@163.com

 

 

 

 

 

 

 

附件:1、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未满三年)

2、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满三年)

3、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4、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新申报单位汇总表

5、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单位汇总表

(未满三年)

6、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单位汇总表

(满三年)

7浙江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被撤销单位汇总表

82012年度新申报省级青年文明号名额分配表

 

 

 

浙江省“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组委会

                      2013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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